要提到漫畫《哆啦A夢》的起源,得從1969年11月說起…… 當時,日本小學館的學年誌預計推出新連載,因此藤本弘和安孫子素雄(當時合稱藤子不二雄)在十二月號上(日本的編排方式是以11月份出版者為12月號,12月出版的為元月號,依此類推,與中文習慣不同)刊登了新連載的預告。但不為人知的內幕是,預告其實是在截稿壓力下隨便想出來的,他們兩個連主角是誰、劇情大要都還沒決定。某天,為了趕快將符合預告內容的劇情想出來,藤本弘和安孫子素雄約好在餐廳互相討論,可是卻仍然沒有結果。藤本弘回到公司繼續想,之後又回到家,但是還是一點靈感都沒有。
他邊想邊回憶當時創作《Q太郎》時貓跑進來的情景,卻不知不覺睡著了。醒來時已日上三竿。醒來的他匆匆衝下樓,正覺得「慘了!」的時候,「碰」一聲,他被女兒放在地上的不倒翁絆倒了! 透過不倒翁以及貓,藤本弘的靈感一一湧現,而產生了「哆啦A夢」的故事構想;由野貓的日文念法「DORA NEKO」,也讓他為這個新故事的主角想到了一個好名字:Doraemon。只是有人說,哆啦A夢的「哆啦」指的是「銅鑼燒」(日文叫DORA燒),「A夢」指的是「衛門」,但是這個說法並沒有得到證實。 終於,藤本弘順利創造出了Doraemon,也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「哆啦A夢」。
在還沒有「著作權」觀念的時候,台灣是由青文出版社出版。當時香港《兒童樂園》在連載《哆啦A夢》(當時稱為叮噹,下文會介紹),該雜誌台灣總代理青文出版社老闆黃樹滋眼見這種熱潮,於是安排登「台」,也在台灣出版單行本,這時候大概是1970年代,也就是民國五、六十年。不過,青文出版社很「貼心」的讓哆啦A夢「在地化」,不僅將哆啦A夢他們所在的城市「東京」改為「台北」之外,人名也自行翻譯,成了由「小叮噹、大雄、技安、阿福、宜靜、王聰明」所組成的台灣版「機器貓小叮噹」。這個台灣版「機器貓小叮噹」,每月出版2次,共出版230本。不過其實除了這230本以外,還是有看到其他出版社以各種不同的名義發行另外的單行本。而且,青文出版社還會出版自行製作,由台灣或大陸漫畫家自行繪畫的短篇故事、甚至是大長篇(如《大雄與精靈世界》),只是現在已經很少見到。 《著作權法》修訂完善後,大約在1993年,很意外的,是由大然出版社取得日方授權,出版《哆啦A夢》相關系列。但是,不出多久,大然便因為盜版漫畫風波而倒閉,青文終於又重獲出版權,並將大然已出版的單行本全部重出,帶給讀者一個新氣象。 香港的《哆啦A夢》,起源是《兒童樂園》雜誌在1976年開始連載《叮噹》。當時《兒童樂園》的總編輯羅冠樵先生曾表示,「當時我看許多外國的兒童雜誌,幾乎是每一期都讀,看到好的故事就會找來翻譯和重新編繪。我希望好的故事可以讓多點人看,而《叮噹》又真的是一個很好的故事,日本的小朋友可以看這樣好的故事,我希望中國的小朋友也可以。」(香港《星島日報》) 在那個年代,非常流行所謂的「在地化」。除了漫畫圖像本身以外,其他要怎麼修就怎麼修,於是便有了一個由「叮噹、大雄、肥仔、牙擦仔、靜宜」所組成的香港版「叮噹」。《叮噹》在香港深受歡迎,到了後來,許多兒童買《兒童樂園》,竟只是為了看《叮噹》連載。而這個連載也間接使台灣的朋友能夠一窺《哆啦A夢》的神秘面紗,我們前面提過。1980年代中期之後,由海豹叢書公司出版的版本,雖然自稱擁有版權,但實際上還是盜版。 盜版流通了許久,直至1992年,正式授權版本才由文化傳信出版,剛開始仍以《叮噹》名稱推出,直至1997年以後才配合日本政策改為《多啦A夢》。不過,自1999年起,第17卷以後的大長篇、彩色作品集、彩色電影版及其他學習漫畫系列,文化傳信被奪授權,改由香港青文出版社出版。但在2003與2005年,文化傳信獲授權推出《哆啦A夢文庫版》、《哆啦A夢+》及《哆啦A夢兒童版》的香港中文版。 至於大陸的情況,則是在1992年發行正規授權單行本,而授權分攤給三家不同的出版社:吉林美術出版社(普通的漫畫)、二十一世紀出版社(彩色作品集、彩色電影完全紀念版和一些電影圖書)與長春出版社(哆啦A夢科教圖書)。
由於《哆啦A夢》受到眾多兒童的喜愛,因此,《哆啦A夢》的單行本便也發行到其他地區。不只是亞洲,歐洲地區也漸漸開始翻譯發行!究竟有哪些地區有單行本發行呢?而這單行本是什麼時候開始發行的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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