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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評論] 哆啦A夢翻譯問題:系列 3──各自為政

2013-09-29大中華哆啦王

◎鈴鐺

  在前兩篇文章中,我們就哆啦A夢在臺灣的歷史,以及作品本質層面來探討翻譯混亂的問題,這次則由臺灣引進哆啦A夢的「制度」方面切入!究竟,制度與翻譯又有什麼關係呢?

參、各自為政

  哆啦A夢的作品,主要可以分為漫畫、電視動畫、電影等三類,然而臺灣並沒有由同一個組織來統籌行銷,而是七零八落;甚至連授權方也不一致,漫畫是由日本小學館直接授權,電影是透過港商國際影視代理,電視動畫則由旭通(ADK)代理,再往下授權給各代理商及發行商。

  在這種混亂的情形下,翻譯人員幾乎可說是各自獨立運作、百家爭鳴。

一、 漫畫

  臺灣的授權漫畫有三種版本,分別是大然版小叮噹時期、大然版哆啦A夢時期,以及現今的青文版時期。三個版本,三種譯名。

  先前的文章也有提及,1993年,大然取得正式的小叮噹版權,出版「神奇小叮噹」;1997年改為「哆啦A夢」全部重新出版,然而基本上只改了人名以及修正部分錯誤翻譯,大部分的道具及對話是不變的。

  但等到版權轉移至青文出版社,所有內容就被重新翻譯了。不過這麼做也是好的,畢竟大然的翻譯疏漏百出,若是沿用只會一錯再錯,相較之下青文就正確多了。可惜青文自己的名詞翻譯也不夠統一,偶爾會出現同一事物名稱不同的現象。

二、 電視

  哆啦A夢電視動畫曾經短暫地在臺視播出一段時間,隨後播映權被華視買下至今。華視早期會尋求特約翻譯員進行翻譯,並在播出開頭或結尾打上翻譯員姓名以示負責,因此素質優良、錯誤較少。

  然而民國九○年代中期,華視直接將翻譯責任外包給配音公司負責,翻譯素質一落千丈,什麼千奇百怪的錯誤都有:名詞翻譯錯誤、專有名詞不統一、字幕打錯等等,甚至有的句子語意不通,總體而言可謂離譜至極,毫無專業可言。詳細情形,在下一篇文章中我們會更深入探討。

三、 電影

  早期盜版電影猖獗,眾多公司取得片源就自行翻譯配音,並出版錄影帶或VCD,其素質參差不齊,錯誤率相當高。到了正式授權時代,曾由佳鑫、堡壘等等代理上映,沙鷗多媒體等代理發行。目前則由蜜蜂工房以及采昌多媒體取得權利至今。

  幾乎每部電影都有漫畫版,可惜早期漫畫與電影一直以來皆各自為政,名詞不統一。例如「のび太と雲の王国」,電影版稱《大雄與雲之王國》,漫畫卻翻譯成《大雄的夢幻王國》。甚至有的DVD本身包裝上的翻譯與影片內容也不盡相同,例如《大雄與翼之勇者》片中場景「バードピア」(Ba-dopia,Bird + Utopia)正片翻譯為「鳥托邦」,DVD上卻寫「巴德比亞」。翻譯混亂至極。

  近年來,電影與漫畫翻譯終於有統一,但電影代理商製作的預告片翻譯有時卻又與正片不同。例如,《大雄的秘密道具博物館》片中角色「ポポン」(Popon),預告片翻譯為「波波恩」,正片改為「碰碰」。不過這較為少見,大部分已經取得翻譯上的統一。

四、 華語圈各地差異

  哆啦A夢風靡亞洲眾多國家,其中臺灣、中國大陸以及香港這三個地區同樣使用中文,翻譯卻又不盡相同!因此有時候也會互相影響造成混亂。

  最大的例子莫過於「Doraemon」本身了。香港叫做「多」啦A夢,臺灣與中國大陸雖然都叫做「哆」啦A夢,但又有繁簡字體差異,一個名字就有三種寫法。

  此外,許多專有名稱也有所差異。

  看完上面有點混亂的介紹,你是否對臺灣混亂的翻譯環境有一點了解了呢?綜上所述,因為各個代理在翻譯的時候幾乎不會顧慮別人的翻譯方式,而又自己創造出另一個新的詞,才會使得同一個事物出現各種譯名,造成後人溝通或翻譯上的困難!

(《哆啦A夢翻譯問題》系列文章共四篇,本網連載中,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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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大中華哆啦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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